殡葬服务的普遍性在于,一般服务业都遵循“以人为本、服务对象至上”的原则,以及服务质量的专业化与标准化;其特殊性则主要在于殡葬服务是围绕“死者”而展开的,而其他所有服务业都是直接为“生者”服务的。
 
殡葬服务的直接对象是死者遗体,如收敛遗体、给死者沐浴更衣、治丧过程中搬运遗体、下葬等,大抵属于为死者服务范畴。中国传统殡葬文化遵循“死者为大”原则。但是前来治丧的家属、亲友及来宾则是成百上千累万,甚至更多,这些生者无疑也是我们服务的对象,而且他们构成服务对象的绝对多数。他们具有活人的情感、不同的价值观极其信仰、不同的社会地位及人生阅历,因而是更难“侍候”的服务对象。于是,殡葬服务就具有了“送死”、“事生”的所谓服务双重性。
 
由于殡葬服务的性质是“送死”,因而是一个专业性、禁忌性都很强的服务业门类。殡葬礼仪是殡葬服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,礼仪人员由于经常要与家属、亲友及来宾交往,因而对其综合素质的要求也相对较高。换言之,不是每个人都胜任这一岗位。殡葬单位(殡仪馆、火化场、殡仪服务公司、墓地陵园等)工作人员均代表本单位形象,如果其中一人给来宾留下坏印象,其他人员所做的正面意义的形象就大打折扣了。
 
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,尤其是世界各国都普遍提升服务产业的质量、水平以求生存与发展使,我国国内的殡葬礼仪人员明显感到了社会对自己更高的期待与压力。